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,突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特制定我校安全教育条例,望各年级、各班级高度重视,并召开主题班会学习讨论,认真学习,贯彻落实。
第一条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第二条严禁携带刀具、火种等进入校园;不把贵重物品带到学校,钱币交班主任代管,严防失窃;橱柜及时加锁,节假日关好门、窗。
第三条晚自修结束回家的走读生要结伴而行,女生须有陪读家长接送。
第四条学习掌握必要的运动知识,确保体育运动安全。不得在楼道、走廊等处追逐、推拉、嬉闹,严防意外;上下楼、跑步、进出会场等场所要集中注意力,防止跌倒,防止撞、推、踩。
第五条学习和掌握必要的灭火常识,学习灭火器的使用范围和方法。发现火灾隐患或出现火险时,不宜直接参与扑救,而应及时报告老师、家长或报警。
第六条注意饮食卫生,防止食物中毒;不暴饮暴食;不得携带有毒物品。食堂就餐时自觉排队,不拥挤、不推搡,以防烫伤。
第七条有病及时就医并报告班主任或家长,以免延误医治时机。有重大疾病及遗传病史者要及时向班主任出具证明、汇报,并避免剧烈运动等。
第八条大扫除擦日光灯、吊扇等时,旁边要有人保护,擦玻璃时要站在窗台内侧,防止跌落或玻璃脱落。擦吊扇等的过程中,班主任应始终在场。
第九条遵守实验规则,不私自拿用危险物品。
第十条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离开校园,特别注意不随陌生人离开校园;外出的集体活动,一切行动听从指挥,严守纪律;严禁不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排集体外出。
第十十一条同学间互谅互让,发生矛盾时多作自我批评,严禁打架斗殴。
第十二条双休日、节假日放假后应及时回家,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,严禁彻夜不归。
第十三条注意交通安全。严禁下河洗澡。
肥东义和尚真中学
2012年10月30日